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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学院2025级学生自主选择专业转入名额计划公告
2026年06月09日 16:52   点击:[]

依据《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》,法学院2025级学生自主选择专业转入名额计划注意事项,公告如下。

1.2-6学期修读拟选择就读专业指定课程的,可在第3-7学期申请转到新专业学习。

2.修读招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各门核心课程修读绩均达到D及以上者,方可申请自主选择专业。

3.专业申请人数未达到招收计划人数的,所申请的学生将确定为拟录取人选。专业申请人数超过招收计划人数的,根据学生所修读核心课程的等级成绩优秀率确定拟录取人选;如成绩优秀率相同,则根据课程的百分制成绩总和确定拟录取人选,学院不再额外组织学生选拔考核。

序号

上课院系

专业名称

3学期初

4学期初

5学期初

6学期初

7学期初

1

法学院

法学

5

5

10

不限

不限

2

法学院

国际法

2

2

3

不限

不限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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